.(多國語)疫苗接種非屬強制性 雇主或仲介應尊重移工意願          .第11期BNT疫苗第1劑接種、AZ疫苗第2劑,增加接種對象-多國語          .Q:移工COVID-19相關費用由誰負責 A:分兩個階段 1. 移工入境後14天集中檢疫或居家檢疫費用 =>由雇主支付 2.有疑似症狀之移工就醫後經醫生評估應採檢之檢驗費用或依衛生單位要求隔離治療期間之相關費用 =>由政府支付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Q:移工COVID-19相關費用由誰負責 A:分兩個階段          .防疫全方位,各語言版手冊保障外籍人士健保權益          .(衛生福利部)受隔離、檢疫者防疫補償-多國語宣導          .因應疫情,聘僱許可屆滿因故未能如期出國之移工,雇主申請短期聘僱許可相關問答集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加強移工及雇主防疫宣導圖卡之各國翻譯          .口罩正確戴法-各國翻譯影片          .工作年限9/17將屆滿 雇主可申請延長3個月          
•訂定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 工作住宿空間分流管理 不得禁止移工放假
有鑑於新加坡移工宿舍爆發大規模群聚感染,且考量我國移工居住特性及假日有群聚現象,避免已入境移工發生群聚感染情事,增加社區感染風險,勞動部明訂有關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如建議工作場所及住宿空間應分流管理,不得禁止移工放假但可協調避免同一日集中放假,可提供休閒娛樂設備減少移工外出需求。 在移工國民待遇原則及符合相關勞動法令之前提下,配合已發布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疫行為指引」及「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勞動部4月24日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供雇主、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移工參考。 避免群聚感染風險,致影響移工與國人安全健康,或因有確診個案造成工作場所停工衍生無法營運之情事發生,勞動部建議,雇主或仲介可透過多元管道加強移工衛教及防疫觀念,如張貼海報、發送簡訊、建立Line等即時通訊軟體群組,或於移工住宿地點播放影片及訂定工作規則等。 針對工作場所及住宿空間,勞動部建議分流管理,同一住宿地點移工應儘量安排於同一工作地點、同一班別,避免與不同班別之移工混雜。仲介如受雇主委託辦理移工生活管理,應儘量避免所屬不同公司之移工混住。同一住宿地點移工應儘量安排一同用餐,用餐區域與座位應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間隔設施。不同班別移工用餐及盥洗時間可彈性交錯。 雇主如設置交通車、通勤車等交通運輸措施,建議移工上車前應量測體溫,且有車內常態性的清理流程(至少每6小時一次),針對經常接觸的物體表面進行消毒,並在維持搭乘人員社交距離之原則下,對乘客提供空間分隔。 為減少移工外出需求,勞動部建議雇主依移工需求提供休閒娛樂設備,及適時協調移工常去之宗教場所,改採視訊方式進行聚會或交流;另雇主應儘量協助移工上網預購口罩,並提供必要之設備,如電腦、讀卡機或本部翻譯多國語言之購買指引。 如移工有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症狀,除儘速協助安排就醫外,建議雇主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應立即安排一人一室居住處所。雇主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如無適當場所可安排,建議可送防疫旅館或政府集中檢疫場所(如需送集中檢疫場所,可與勞動部1955專線聯繫),勞動部將視情況補助雇主部分費用。 勞動部強調,雇主應依勞動法令或勞動契約同意移工放假,不得禁止其放假,但可協調移工避免於同一日集中放假。移工放假外出或非上班時間外出時,雇主應提醒移工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保持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以上,及提醒移工外出時應戴口罩,以減少感染風險。 移工外出後返回,勞動部建議雇主應主動關心移工健康狀況,並於住所之入口處,實施之體溫量測,及詢問並記錄有關旅遊史、接觸史及是否群聚等資訊(TOCC),包括放假期間之足跡、停留15分鐘以上地點、搭乘之交通工具及接觸對象等,以落實記錄TOCC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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