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國語)疫苗接種非屬強制性 雇主或仲介應尊重移工意願          .第11期BNT疫苗第1劑接種、AZ疫苗第2劑,增加接種對象-多國語          .Q:移工COVID-19相關費用由誰負責 A:分兩個階段 1. 移工入境後14天集中檢疫或居家檢疫費用 =>由雇主支付 2.有疑似症狀之移工就醫後經醫生評估應採檢之檢驗費用或依衛生單位要求隔離治療期間之相關費用 =>由政府支付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Q:移工COVID-19相關費用由誰負責 A:分兩個階段          .防疫全方位,各語言版手冊保障外籍人士健保權益          .(衛生福利部)受隔離、檢疫者防疫補償-多國語宣導          .因應疫情,聘僱許可屆滿因故未能如期出國之移工,雇主申請短期聘僱許可相關問答集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加強移工及雇主防疫宣導圖卡之各國翻譯          .口罩正確戴法-各國翻譯影片          .工作年限9/17將屆滿 雇主可申請延長3個月          
•工作年限9/17將屆滿 雇主可申請延長3個月
工作年限9/17將屆滿 雇主可申請延長3個月 勞動部6月8日發函指出,為減少人員跨境移動,自109年6月17日至9月17日止,針對移工在台工作年限累計將屆滿12年或是14年者,且剩餘期間不足4個月者,雇主可以提出申請展延3個月聘僱許可。 為因應疫情,勞動部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報請指揮官同意採取必要措施,勞動部先前已發文指出,在109年3月17至6月17日期間,家庭看護工在臺累積工作年限將屆滿14年,產業等其他工作類別將屆滿12年的移工,且剩餘時間不足4個月者,雇主得於原聘僱許可屆滿日前後14日內,檢附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勞動部申請3個月期間之聘僱許可,且需遵守移工一出一進規定(即原聘僱移工出國前,不得引進新聘僱移工)。雇主未申請延長聘僱許可期間者,應遵期為移工辦理出國手續並使其出國。 截至5月31日止,申請案件有1,033件,其中產業移工有656人、家庭看護工則有377人。 勞動部視疫情狀況滾動檢討,109年6月8日發文,自109年6月17日至9月17日止,針對移工在台工作年限累計將屆滿12年或是14年者,且剩餘期間不足4個月者,雇主可以提出申請展延3個月聘僱許可;另上次已申請延長者,若快屆滿者也可再次提出申請延長聘僱許可3個月,例如,3月29日屆期前提出申請,給3個月聘期,到6月29屆期,在屆滿前14日可以此函再次提出申請延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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