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緯航工人榮獲98年最佳模範勞工          .2009國際勞動嘉年華-海角移工~幸福高高屏          
•特定製程案件申請應備文件為何?

依行政院勞委會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3點,暨「經濟部工業局審查製造業申請引進外勞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檢附應備文件如下:

1.製造業業者申請引進外勞案件申請表(M343表)。

2.製造業業者申請案件設備名稱及人員配置預估表M343A表)。

3.工廠登記證影本或縣市政府免辦工廠登記證之證明文件。

4.機器設備證明文件:

1)初次申請案件,應檢附最近一年依法報送稅捐機關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證明(含財產目錄之機器設備明細及資產負債表);工廠設立未滿一年者,應檢附營業稅表(四○一表)及機器設備之財產目錄;新購置機器設備尚未列於財產目錄者應檢附發票、海關核發之進口報單或其他實際支付憑證等影本。

2)非初次申請案件,應檢附新購置設備發票、海關核發之進口報單或其他實際支付憑證等影本。

5.工廠生產流程圖、機器設備之人機配置圖及工廠平面圖。

6.公司簡介及主要產品名稱、圖片及用途說明。

7.資源化產業類別須再檢附下列之一之資格證明文件: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通過公告再利用檢核者、公民營廢棄物處(清)理機構、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工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

8.特殊時程申請案件另須檢附最近1個月從事特殊時程人員之出勤紀錄。

<< 回上一頁
慶紘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 2009 Ching-Hung Human Resource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